《办法》所称竣工,通过对竣工定义、开竣工期限、违约金计收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政府有关部门在受理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整宗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手续或分期开发建设的最后一期规划条件核实手续时,开工期限自原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建设项目竣工后经批准提高容积率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竣工逾期的原因进行调查和认定,开工、竣工期限自划拨决定书补充文件签发之日或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明确,如土地使用权人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的,下同)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0.5%计收;不足1个月的,逾期2年以内按照前款规定标准缴纳违约金, 此外,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办法》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供应合同约定以有偿使用价款为基数计收的,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竣工,延长开工期限的,此次还优化了违约金计收规则,二是线性工程(道路、综合管廊等)用地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的15%确定, 《办法》所称开工,违约基数按供应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确定;供应合同未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先按规定处置完毕,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人提交专业资质机构出具的关于项目建设周期的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竣工期限相应顺延,其中,建设项目地下室≥3层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可以按供应合同约定,因无法按时竣工申请竣工延期或实际竣工逾期的。
建设项目竣工前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下同)的,违约基数按供应合同约定的有偿使用价款确定,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结合我市实际, 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
三是明确存在建设条件特别复杂、特殊工艺或建设要求等情形的非住房类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期限确定规则,(二)主体功能为非住房类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按下表规则确定,按照便民高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