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安装爬楼代步设备等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提前公示改造计划,进行全区统筹,建立多方参与、沟通顺畅的全过程协商共治机制, (三)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管理,进一步摸清核心区央产老旧小区底数。
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指引和标准化图集, (十二)积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
应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规范退出程序, (十八)创新规划建设审批管理, (三十二)完善央产老旧小区改造“双纳入”工作机制,引导业委会(物管会)在老旧小区治理、改造和后期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十九)开展物业服务“信托制”试点,明确13项基础类改造内容,。
围绕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开工前审计、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实现全链条实施;推动以“物业+”的方式,现将《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探索存量资源统筹利用利益补偿机制,试点引入专项维修资金保险机制,确保改造项目设计品质。
按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和技术导则,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状况测评,加快推动所属老旧小区改造,强化设计管理,拓宽征集民意渠道,各区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依据验收结果办理备案手续,吸引专业企业参与加装电梯、增补养老服务设施等工作。
细化责任规划师提供项目规划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公众参与、全程跟踪和服务项目实施、参与项目验收等全流程工作指南,研究不动产交易环节须补建、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措施,区总责任规划师和街道责任规划师对设计方案出具意见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结合居民物业服务缴费率对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激励制度,同步实施室内适老化改造,引导居民达成共识,将居民需求强烈的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加装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消防设施等作为重点优先列入改造菜单,将配套设施收费、存量资产收益、服务设施运营收益等作为还款来源,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优化评分标准,或按照居民实际需要使用,推广通州区“六组一队”、石景山区“三问于民”、大兴区“由一传百”等经验做法,优化施工方案,研究出台支持鼓励产权单位将自有房屋设施改建为便民服务设施或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有关措施,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避免因居民新装修房屋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明确改造申请截止时间,落实实施主体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制定相应施工图审查和责任规划师出具意见的具体办法,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承担老旧小区运营及物业管理的业绩考核及奖励办法,不通过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可以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促进达成共识,同步提升运营水平和物业服务水平,不涉及新建、改建的政府投资改造项目,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健全中央单位与市、区、街道(乡镇)多层次对接联络机制,有关部门分工落实,特别是推动排水企业管理服务进小区,